考生专业录取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根据医药类专业培养特点,学院对患有色弱、色盲,不能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考生,或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考生不予录取我院医药护类相关专业;斜视、嗅觉迟钝、口吃的考生不宜就读我院医药护类相关专业。
出于今后就业考虑,建议女生身高1.58米以下,男生身高1.65米以下者慎报护理学专业。
新生入学后,学校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