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于2016年6月11日至12日举行了自主招生面试。按照《华中科技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我校确定下列考生获得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入围资格并公示如下,公示期一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27-87542228,87557014(传真)。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入围考生,将获得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资格。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中,若有高考成绩单科满分者,请于6月30日前向我校招办提交书面证明。逾期未提交书面证明者,不享受单科满分优惠分值。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考生高考成绩不低于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所对应的专业,政审体检合格,学校即予以录取。
在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中,对于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全国决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学生或者高考单科成绩满分的学生,高考成绩要求可降至不低于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40分。
注:
①“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②考生实际高考成绩不能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
2016年自主招生各专业合格分数线
考生可点击登陆“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查询分数
2016年自主招生入围考生公示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zsb.hust.edu.cn/content/content29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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