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考精准脱贫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和公示工作的通知》(桂教扶贫〔2016〕1号)要求,我院将我市建档立卡名字与高考报名库不相同名单(见附件1)和建档立卡名字与高考报名库相同名单(见附件2)进行首轮公示。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建档立卡名字与高考报名库名字不相同情况的说明。
请建档立卡名字与高考报名库名字不相同的考生自行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核实并以高考报名库名字信息为准进行更正和确认信息,如不核实更改确认,造成的后果自负。
二、关于贫困户考生资格补报和补充公示的说明
(一)如有贫困户考生未进入首轮公示,且符合精准脱贫专项计划录取条件,务必于6月24日前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核实,开具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证明(见附件3),交报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补充公示。逾期不办理的,视作自动放弃精准脱贫计划录取资格。
(二)报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对申请补充公示考生材料和信息进行审核无误后,于6月26日前进行补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补充公示期间只接受对受公示考生的问题举报,不再接受未获公示考生更正数据重新认定专项计划资格条件的申请。公示结束后,7月1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招生办将辖区内补充公示无异议考生的数据上报市招生考试院。
三、关于精准脱贫计划志愿填报的说明
精准脱贫计划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8日15:00至7月2日10:00。在公示期内不会影响考生志愿填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情况需反映,请于5日内(2016年6月17日-21日)以真实姓名向崇左市招生考试院电话(0771-7837800)、书面反映或面谈。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崇左市招生考试院
2016年6月17日
附件1: 建档立卡名字与高考报名库不相同名单
附件2:建档立卡名字与高考报名库相同名单
附件1、2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www.czsjyj.gov.cn/html/9/31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