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于7月10日组织2016年甘肃省选调生招录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7月10日早8:00至12:00组织进行体检,请拟录用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于当日早7:40至9:00之间到西北宾馆迎宾楼东侧(兰州市南昌路649号)集中乘车分批前往体检医院。体检前三日清淡饮食,体检当日早晨空腹。体检费用自理。
2、拟录用人员体检后,请于7月11日-12日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等有关材料,到拟录用市州的市州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各市州联系方式附后)。
3、统一体检后5日内,安排体检不合格人员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期参加体检和资格复审,以及体检和资格复审未通过的不予录用。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