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191号)和《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以及《崇州市人社局关于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规定,现将崇州市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原件校验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同时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公布
2016年上半年崇州市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原件校验人员名单见附件1。
欢迎广大考生监督举报有关违规违纪行为。
监督举报电话:崇州市监察局 (028)82272271
二、原件校验时间和地点
原件校验时间:
2016年7月1日(星期五)9:00-12:00,13:00-17:00。
审查地点:崇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具体地址:崇州市崇阳镇永康东路385号人社局一楼大厅(新人民医院斜对面)
咨询电话:028-82208550(事管科)
028-82313239(教育局人事科)
三、面试原件校验所需材料:
面试原件校验须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应聘资格审查表》,交验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如系在职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如系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领取《面试通知书》。
1.原件校验合格者,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凭本人身份证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原件校验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取消资格,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3.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4.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于2016年7月4日(星期一)通过崇州公众信息网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index.php/?cid=2933)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网上查看相关公告。
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1日
附件:2016年上半年崇州市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chongzhou.gov.cn/index.php/?cid=23&tid=225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