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移民宣传工作,以适应屏山移民迁建的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宣传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屏山县移民工作宣传组宣传工作人员12名。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男、女不限。
三、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为人诚恳,作风务实,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健康条件。
(三)年龄35周岁以下。
(四)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新闻专业或新闻业务特长、扎实的语言文字功底者优先。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2年1月10—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屏山县委宣传部办公室(屏山县老县城县委大院内县政府办公大楼6楼)。
(三)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个人简历(复印件一份),同底版1寸免冠近期正面照片1张,经报名点工作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如实填表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1、资格初审。由县移民工作宣传组办公室按照本《公告》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审定确认。由县移民工作宣传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审定,最终确认招聘人选。
3、聘用。县移民工作宣传组确定为聘用人员后,由县移民工作宣传组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聘用手续。
六、工资待遇
月工资2500—3000元(含交通、通讯补贴及各项社会保险),食宿自理。
咨询电话:0831——5720828
联系人::何淇
屏山县移民宣传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