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总体安排,我校将于近日发放2016级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我校已于5月13日通知各位拟录取博士研究生于6月10日前提交本科、硕士学历及学位验证报告,国外学历考生请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学籍(应届生)/学历(往届生)查询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学位(往届生)查询: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cn/)。
如以上材料已提交完整,请于6月26日——7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研究生院招生办423室领取录取通知书。委托他人领取的,被委托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写:委托***代为领取本人录取通知书,签字)。
已提交本科、硕士阶段学历学籍验证报告,但尚未提交学位验证报告的考生如急需录取通知书,请提交本人于何时提交学位验证报告的保证书同时附上学位认证办理中心回执(原则上为8月28日前),再按以上流程领取通知书。
材料已提交完整,需要邮寄通知书的外地考生请务必于7月1日上午11:00前将最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复印件邮寄至(或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逾期未领取或未邮寄通讯地址的考生请在开学报到时到研究生院招生办423室领取录取通知书。
未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不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为定向类别未签订定向协议书的考生,其录取通知书缓发。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