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考试
各专业考试合格的结果,将于四月中旬在我校招生网的《快讯公告》栏目公布,并可拨打声讯电话查询核对,专业合格的考生直接从我校本科招生网页中下载“专业合格通知书”,凭该通知书填报相应合格专业(方向)的高考志愿,参加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发通知(考生需了解具体分数,可拨打声讯电话16862316查询,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页查询)。
录 取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招生的相关规定,我校可自行划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及英语、语文等单科分数线,凡我校专业考试合格,在自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分别按以下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序号 | 专业 | 录取成绩排序方法 | 单科要求 | 其他 |
2 | 表演(音乐剧) | 按专业课成绩录取 | --- | --- |
12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按专业课成绩录取 | 语文、英语 | 一本优先 |
19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45% | 英语 | --- |
其中:表演(音乐剧)、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分男女考生分列排序。
兼报多个专业的合格考生,学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结合专业的成绩行录取。
根据学校和新疆文化厅的定向委培协议精神,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与文化厅签订《定向就业招生协议书》后,才能发放定向生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