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参加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日期、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实践技能考试基地侯考、参考,如果未按规定日期到达指定的考试基地参考,后果自负。
二、考生须身穿白大衣,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护照)进入侯考室侯考。
三、考生除携带必须的物品外(包括工作服、口罩、帽子、听诊器、钢笔或签字笔等),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侯考室。
四、考生在侯考室应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务人员统一安排。考生在侯考期间,应保持安静,不得看书、交谈、接听电话或电话铃响,干扰、影响考场正常秩序。否则,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对违纪者进行严肃处理。
五、考生抽题后,应在引领员的指导下有序参考。考生抽题后1小时内未参加考试的,需重新抽题参加考试。一、二、三站考试应在引领员的带领下连续完成,因个人原因造成某一站未参加考试的,该考站按“缺考”处理。
六、技能考试结束后,考生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聚集、聊天,以免影响其它考生考试。否则,将按违纪进行严肃处理。
七、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当天公布,考生在考试基地查询。技能考试合格人员即进行综合笔试报名并在基地缴纳考试费用。网上成绩查询于7月20日以后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或四川医学网上查询。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网上成绩合格,才能参加综合笔试考试。
八、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2016年9月24日、25日。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打印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