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定于7月4日组织体检不合格考生复查(仅复查不合格项目),需要复查的考生于7月4日7时30分至11时30分自行到解放军第九四医院(南昌市井冈山大道1028号)提出申请并参加复查(血检、B超项目需空腹)。7月3日,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xeea.cn)公布合格考生名单,化验类检查结果,考生可凭本人考生号登陆查询。通过服用药物或其它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论,逾期不再办理。复查期间车辆一律不得进入院内。
新生入学后,由招生院校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者,退回户口所在地,其档案材料转省教育考试院,按有关规定处理。
江西省军区招生办公室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