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委《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精神,现将2016年我区“三支一扶”招募工作简章予以公示。
一、招募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个人志愿与组织派遣相结合。
二、招募人数、服务期限
2016年共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3000名,其中:支教462名,支农1071名,水利服务81名,支医321名,扶贫1065名。服务期限为2年。
三、招募对象、条件
(一)区外宁夏籍普通高校、宁夏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类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应届毕业生。
(二)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身体健康。
(三)支教毕业生必须持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支医毕业生必须是医学类相关专业毕业生。
四、招募程序和时间
(一)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收报名费。报考者在规定期限内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网址:http://www.nxpta.gov.cn),进入“三支一扶”子菜单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此表为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的资料)。每位报考者只限报1个县(市、区)的一个职位,不得兼报,并在报名表上注明是否愿意在本市调剂。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1日8:00时-7月15日18:00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在提交报名申请一个工作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后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3、结果确认。通过网上资格审核者即取得参加考试资格。残疾人家庭、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相关证明材料必须于7月28日18:00时前向报考服务地所在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须提供父母或本人的残疾证及户口簿;低保家庭的毕业生须提供父母或毕业生本人低保证、领取低保金的银行账户流水及户口簿)。
4、打印准考证。报名结果被确认的报考者,请于7月25日-7月29日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招募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试卷命题、阅卷和考场安排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组织。
1、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考试时间:2016年7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注地点为准
4、成绩公布:2016年8月10日通过“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予以公布。
(三)审查确认
1、资格复审。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下达各市、县(区)项目分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8月12日-19日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打印的本人学历查询结果。
(2)报名登记表2份(本人须在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
(3)支教毕业生须提供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4)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组织体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报考服务地所在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并于8月29日前完成。体检合格后,填写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承诺书(一式二份)。
3、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拟招募人员名单,由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并于8月30日前上报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三支一扶”办)。若有不到岗服务造成缺额需补录的,应在10月底前完成补录工作。
4、公示。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审定拟招募人员后,即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向社会公示。
(四)培训
按照人社部发〔2016〕41号通知要求,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将对新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进行不少于5天的岗前或岗中培训(具体培训办法及时间另行通知)。
(五)派遣上岗
9月10日前,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业务部门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签订“三支一扶”服务协议,正式到岗服务。
五、有关问题及注意事项
(一)毕业生服务期间的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及一次性安家费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生活补贴标准,按照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发放,并按规定参加服务地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五项社会保险及大额医疗。从2016年起,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安家费补贴2000元。
(二)毕业生服务期间的工作考核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服务期满不再续聘。
(三)毕业生服务期满的优惠政策(见附件2)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加分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者提供的联络方式须准确有效,便于随时联络。对提供联络方式不准确或无效引发的误考、资格复审未通过等现象,由报考者自己负责。
2、报考者要慎重选择,慎重报考,尤其对跨市、县(区)报名的毕业生要充分考虑工作生活条件和竞争人数。
3、招募的毕业生服务期间如有重复参加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项目(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到事业单位实习)行为的,经查证属实,退回冒领的生活补助、社会保险及一次性安家费,不再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并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招募的毕业生服务期间因身体原因或实现稳定就业须中止服务的,本人须书面申请退出服务,经服务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岗,离岗人员不得再领取生活补助。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不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政策咨询电话:自治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局(0951)5035292/5057308
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技术咨询电话:宁夏人事考试中心(0951)5099130/5099131/5099163
五地市及宁东管委会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信息咨询部门及电话:
1.银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951)5555751、5555752、5555753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77号银川市市民大厅C3厅
2.石嘴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石嘴山市就业创业服务局就业科(0952)2012792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黄河西街248号原人社局三楼303室
3.吴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吴忠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0953)2251108
地址:吴忠市开元大道544号吴忠市人社局二楼
4.固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固原市人才交流中心(0954)2076759
地址:固原市六盘山西路固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楼
5.中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中卫市人事考试中心(0955)7063946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文萃南路人力资源市场2楼人事考试中心
6.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0951)5918402
地址:宁东镇长城路7号企业总部大楼10楼社会事务局
宁夏“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6年7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