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校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考生中,录取类型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要调取人事档案进行审查。该部分拟录取考生的调档函于6月26日寄出,邮寄形式为:挂号信。请该部分考生及时与档案所在单位沟通,以了解调档函是否按时接收以及考生本人的人事档案是否能按时调出。我校要求往届考生档案单位于7月10日之前寄出考生的人事档案,要求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就读学校于7月15日之前寄出考生的全部人事档案。上述考生的人事档案均需邮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上述考生中人事档案存放在我校的考生,其调档函将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直接送交相关部门,本次不予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