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对象
1.男青年。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2.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当年度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入伍。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
二、征集条件
1.年龄条件。①男青年:初中毕业生18至20周岁,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17至21周岁,大专、本科在校生17至22周岁,大专毕业生17至23周岁;本科、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17至24周岁。②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当年度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17至19周岁;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17至22周岁。
2.政治条件。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3.体格条件。①身高: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②体重:男性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 =身高-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③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外合格。
三、征集时间及程序
7月31日前,应征青年在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报名登记,也可到所在乡镇武装部或村(社区、居委会)民兵连报名。8月1日开始体检、政治考核和审批定兵。9月5日开始起运新兵。
四、适龄青年参军的经济待遇
义务兵津贴。第一年每月津贴费为750元,第二年每月津贴费850元,两年津贴共约19200元。入伍到艰苦地区部队还另有补助。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2910元/人/年,两年共25820元;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4720元/人/年,两年共29440元。进藏、进疆和在高原条件下服役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现行标准的3倍发放。
一次性退役金。义务兵和服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役后发放一次性退役金标准:4500元×服役年数。获得荣誉称号或一等功的,增发15%;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额为9000元。士官在发放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即9000元)的基础上,每多服役一年增发20%,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额为9000元×[1+(服现役年数-2)×20%]。
五、大学生参军特别优惠政策
大学生(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高专>毕业生、在校生以及刚被录取的新生)参军还享受以下特别优惠政策。
1.优先优待。①优先征集入伍。②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本科生增发100%,高职高专生增发50%。其家庭还应享受的其他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③国家补偿(减免)学费、代偿助学贷款。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2.选拔培养。①选取士官。②士兵提干。③报考军校。④优先保送入学。
3.复学升学。①复学(入学)。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②考研加分。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③免试读研。荣立二等功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④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国家每年设立5000人以内的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⑤专升本。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计划单列、专升本考试、单独录取),超过30%比例入读普通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免试入读普通本科。⑥复学转专业。复学后,经学校同意可转专业。⑦免修军事技能。直接获得学分。
4.退役就业。①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②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考试,视同大学生服务基层“四项目”(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教师特岗、西部志愿者)人员,纳入定向招录比例范围;大学生退役士兵享受基层初任职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选拔重点优先录用政策;全省每年拿出20%以上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计划,专门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获个人三等功以上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报名和录用。
六、咨询渠道
县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0717-6091344。
远安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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