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消防监督力量,按照《庆阳市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我支队拟按照合同制形式聘用消防文员8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招募对象、条件
(一)志愿从事消防工作,品行良好;
(二)年龄在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毕业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具有西峰区户籍;
招录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庆阳市公安消防支队2016年招录消防文员岗位表》。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1日9:00至12日18:00。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相应学历证明文件和本人照片3张到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报名(消防支队三楼)。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填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
(二)选拔考核
1、初试。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进行初试,初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和实机操作方式进行,试卷委托专业人员负责命题、判卷和评分。考试科目为写作、法律法规(消防法、甘肃省消防条例、时事政治)、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操作(Word,Excel,PowerPoint),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初试考试后,由市公安消防支队对应聘人员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底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并对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进行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3、面试。由市公安消防支队组织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由市公安消防支队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人员根据笔试成绩45%、面试成绩45%、计算机成绩10%的比例折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并从高到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人员的,按照考核综合成绩依次替补。
(四)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市公安消防支队进行岗前试用,试用期满,试用合格人员与市公安消防支队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参照庆阳市事业单位职工平均水平。
因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以及自愿放弃聘用的,导致岗位出现空缺时,视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咨询电话:0934-8862413
特此公告。
庆阳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6年7月7日
(本公告由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为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