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1]86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的要求
申报初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二)2002年底之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三)于2016年7月正式毕业的高校在校本科生
申报中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六)2002年底之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根据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2001年8月7日 人发【2001】86号)要求,在《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成绩管理:
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