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张家口市桥东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职位条件
招聘名额50名,其中: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40名,区直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职位详见《张家口市桥东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1、幼儿园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尚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中小学及其他事业单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尚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放宽至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现役军人、在编公务员和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非应届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三、招聘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8日—7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桥东区政府门口北侧(原桥东区人力资源市场)
3、资格审查: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幼儿园的还需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小二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填写完整的《张家口市桥东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表样从张家口市桥东区门户网站下载)。
2016年应届毕业生未领取报到证的,还需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4、每人只限报考一个职位。
5、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6、笔试准考证的发放:对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7、报名费和笔试考务费为100元。特困、低保家庭的毕业生给予优惠,免收报名费和笔试考务费,报名时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1、笔试:
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笔试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报考教育系统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方面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8:2,满分100分。
报考其他事业单位考生,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专业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分值100分。
报考教育系统考生的面试为试讲,备课和试讲时间均为15分钟。试讲前,考生先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抽取试讲顺序号,根据抽取的顺序号确定备课及试讲的具体时间,备课时间结束后考生到讲课室进行试讲。
报考其他事业单位考生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每场面试评委均设7人。对参加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抽签决定应试顺序。评委现场打分,评委评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评委所打分数的平均值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进入面试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照网上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准时参加面试。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方法如下:
教育系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60%;
其他单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专业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大学生退役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考核、体检及公示
1、考核: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对拟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核,考核、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2016年应届毕业生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取得毕业证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合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照报考专业职位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次递补。
3、公示: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张家口市桥东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五、聘用及工作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2、新招聘人员纳入桥东区全额事业编制,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到农村学校的人员,在农村学校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六、招聘查询
招聘职位、条件、考试成绩、参加面试、体检考生名单及时间地点等情况,请及时登录张家口市桥东区政府门户网站www.zjkqd.gov.cn进行查询。
咨询电话:0313-4038742 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313-4038089
点击下载
附件1:《张家口市桥东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张家口市桥东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二0一六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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