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下属市民兵训练基地,是海口市财政全额拨款经费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根据《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号)的规定和要求,经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空编和岗位使用计划,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公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严格考核,择优招聘国防教育人才。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市民兵训练基地国防教育岗位工作人员2名。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公开招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操守;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和新闻类等专业毕业;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28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后出生);
5.中共党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211、985院校毕业大学生在同分条件下优先;
6.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者受到处理的;
(5)与招聘单位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应报考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人社局网站、《海南日报》等公布招聘信息,信息公布时限为10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7月7日-7月13日。
3.报名地点: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人事处(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海口市政府第二办公区6号楼3016室,邮编:570135)。
4.报名材料:报名应聘者须完整填写《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招聘市民兵训练基地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并提供2寸同底近照3张和以下报名材料:户口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验原件留复印件)。属于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交现单位同意报名及流动的证明材料。
5.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视实际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才进行考试。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人社局网站对外公布,并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兼顾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地点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在10个工作日内公布。达不到1:3面试比例时,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竞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低于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网站、电话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时实行当场评分、亮分、计分、统分,并当场宣布面试人员成绩。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人社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且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考察、体检
1.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2.体检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人选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任职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市政府办公厅党组研究决定。经党组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市政府门户网、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存在争议的,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市人社局。
(七)拟录用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市人社局核准录用人员名单。
(八)办理聘用手续
市民兵训练基地凭市人社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工作人员接受相应军事、政治训练一个月以上,达到军人基本标准后上岗工作。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长滨路市第二行政办公区6号楼3016室。
邮编:570135
联系电话:68725190/68721535
传真:68721535
联系人:刘女士、曾女士
监督电话:0898-68722765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