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县2012年春季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名。其中县规划设计室5名,乡镇规划建设综合管理所56名(6名面向在南江县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者定向招聘),国土部门8名,电视台4名,审计信息中心1名,水务部门3名,县级卫生单位43名,乡镇卫生院60名,乡镇农技员10名,乡镇计生人员10名,具体招聘计划及资格条件见附表(《南江县2012年春季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和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4、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除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在2012年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外,其余考生报名时均须2012年1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5、岗位条件所要求的年龄以第二代正式居民身份证为准,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政审时出生时间若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以档案和户籍登记中最先记载的为准。
6、报考者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考试招聘的聘用后三年内不得申请流动(含借调),直接考核招聘的聘用后五年内不得申请流动(含借调)。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对符合《川人社办发〔2011〕347号》等文件规定的直接考核招聘条件的职位(县规划设计室建设规划员、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医学影像和护理等3个职位),现场报名初审,若该职位报名人数未超过拟聘职位数的,通过直接面谈方式进行考核;若超过拟聘职位数的,则通过面试方式进行。
对不符合直接考核招聘条件的其他职位,采取网络报名,通过笔试方式进行。
考试期间的成绩发布、体检、政审、拟聘人员公示等有关信息,将通过南江县人社信息网(网址:www.scnjrsj.gov.cn)或四川人事考试网(网址:www.scpta.gov.cn)发布查询,招聘期间考生须密切关注,按要求准时到位参与招考各个环节;对过时未到的,均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直接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直接考核招聘的县规划设计室建设规划员职位在南江县住建局现场报名,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的医学影像和护理职位在南江县卫生局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2年2月10日至2月12日18:00
3、报名时需准备的材料:
(1)《报考信息表》(现场填写,并贴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证件照3张)。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12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就业处提供的证明原件1份)。
(3)高校毕业生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1份。
(4)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在编在职人员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1份。
(二)面谈(面试)
报名结束后组织面谈(面试),面谈或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另行公告。
(三)面谈或面试结束后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
五、公开考试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需公开考试招聘的职位均通过网络报名。网络报名、缴费和打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准考证》均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网址:www.scpta.gov.cn)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2月10日至2月14日23:59。
报名程序:
1、阅读公告。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并按照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考生应对自己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本次公招在网络审核时只审查照片,网络报名审核通过是指照片符合要求,准予参加笔试,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不符合全部条件而报名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后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时责任自负。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
(2)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
(3)截止时间:2012年2月15日23:59。缴费完成即视作报名成功,除职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报考信息表。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后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6、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者于2012年2月27日至3月2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报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打印。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准考证将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资格审核的依据,请妥善保管。
(二)考试
1、笔试科目: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各科笔试满分均为100分。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以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公共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为主,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以招考岗位所涉及的相关知识为主。
2、成绩计算: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70%;管理岗位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
3、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需经笔试的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职位表》所要求的开考比例。因个别紧缺专业确实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其开考比例经批准可以降低为2:1,并相应调整招聘计划。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网址:www.scpta.gov.cn)和南江县人社信息网(网址:www.scnjrsj.gov.cn)向社会公布。
因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又不愿调整报考岗位的,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通过互联网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4、考试时间: 2012年 3月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及查分: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5日内,将在南江县人社信息网(www.scnjrsj.gov.cn)或四川人事考试网(网址:www.scpta.gov.cn)进行公告,请报考者直接在网上查询。需要查分的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申请,否则不予受理。查分按有关规定进行,在原考试阅卷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集中查分。
(三)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示期满后,按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下同)。
报考者须提供真实完整的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如有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且两年之内不允许参加我县的有关招聘考试。
证件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其中仅要求带原件的将原件订入,要求带复印件的仅将复印件订入:
1、《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2012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就业处提供的证明原件1份)。
3、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提供高校毕业生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1份。全日制中专学历毕业后未报到的应提供报到证原件1份,已报到的应提供由报到后档案管理单位签章的报到证复印件1份。
4、第二代身份证、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在编在职人员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1份。
6、招聘岗位需有工作经历的,报考时须提供与单位签订的聘用(用工)合同或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缴费依据。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志愿者须提供聘用合同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原件各1份。
六、体检
体检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南江县人社信息网或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者,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的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依次等额替补。
七、政审考察
体检后,由招聘岗位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综合政审考察,主要从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是否符合公告规定、回避制度等,并作出考察是否合格的明确结论。
政审考察结束后,由县人社局根据应聘者个人档案资料、政审考察材料等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拟聘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江县人社信息网或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由县人社局拟定聘用方案。对未明确具体单位的职位,由县人社局组织选聘岗位,依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聘用单位。
聘用人员名单经县委政府批准后,其中系已毕业的由县人才中心介绍应聘者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编制、工资及人事代理等手续;系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先与县人才服务中心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待毕业后持《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到南江县人才服务中心报到,并将档案转至南江县人才服务中心,经个人档案审核,对信息属实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再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区号0827)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
县人才服务中心:8225299 县人才股:8227499
(二)直接考核报名联系电话:
县卫生局:8221136 刘先生 13541790667
县住建局:8222407 袁先生 13981687513
(三)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8222262 县人社局:8222534
十一、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应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南江县2012年春季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和职位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日
南江县2012年春季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职位表 | ||||||||||||||
主管部门 | 用人单位 | 编制性质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岗位等级 | 招聘名额 | 职位编码 | 最低开考比例 | 岗位具体报考条件 | 招聘方式 | 笔试科目及分值 | 笔试专业科目 | ||
最低学历 | 专业要求 | 年龄和其他条件 | ||||||||||||
国土局 | 县土地储备中心 | 财拨 | 工程造价员 | 专业技术 | 12级及以下 | 3 | 1010101 | 3:1 | 大专 | 工程造价类 | 35周岁以下,不含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 笔试 | 公共科目30%、专业科目70% | 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用书 |
乡镇国土资源所 | 财拨 | 国土管理员 | 管理 | 九级及以下 | 5 | 1020102 | 3:1 | 大专 | 专业不受限制 | 35周岁以下,不含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 笔试 | 公共科目50%、专业科目50% | 土地矿产管理、地灾防治专业知识及行政许可处罚复议等行政法律法规 | |
住建局 | 乡镇城乡规划建设综合管理所 | 财拨 | 综合管理员 | 管理 | 九级及以下 | 6 | 1030201 | 3:1 | 大专 | 专业不受限制 | 在南江县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者中定向招聘 | 笔试 | 公共科目50%、专业科目50% | 土地矿产、建设规划、交通运输、环境整治、地灾防治管理和行政许可处罚复议等法律法规 |
乡镇城乡规划建设综合管理所 | 建设规划员 | 专业技术 | 12级及以下 | 50 | 1040202 | 3:1 | 全日制专科 | 土建工程、建筑规划设计及相近专业 | 35周岁以下,不含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 笔试 | 公共科目30%、专业科目70% | 土木工程、规划设计相关专业大专教材 | ||
县规划设计室 | 建设规划员 | 专业技术 | 12级 | 5 | 2040203 | 211工程大学本科生(一本) | 土建工程、建筑规划设计及相近专业 | 30周岁以下、含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 | 直接考核 | |||||
广播电视局 | 县广播电视台 | 财拨 | 新闻记者 | 专业技术 | 12级及以下 | 4 | 1050301 | 3 : 1 | 大专 | 专业不受限制 | 40周岁以下,不含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 笔试 | 公共科目30%、专业科目70% | 新闻报道专业大专教材 |
审计局 | 县审计信息中心 | 财拨 | 工程造价 | 专业技术 | 12级及以下 | 1 | 1010401 | 3 : 1 | 大专 | 工程管理或经济管理类专业 | 35 周岁及以下、取得(土建编审)职业资格,不含 2012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 笔试 | 公共科目30%、专业科目70% | 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用书 |
水务局 | 小型水库管理局 | 财拨 | 水利员 | 专业技术 | 12级及以下 | 3 | 1060501 | 3 : 1 | 全日制专科 | 水利工程 | 35周岁以下、含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 笔试 | 公共科目30%、专业科目70% | 水利工程专业大专教材 |
农业局 |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农业) | 财拨 | 农技员 | 专业技术 | 12级及以下 | 10 | 1070601 | 3 : 1 | 全日制专科 | 农艺、农学、植保类专业 | 35周岁以下、含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 笔试 | 公共科目30%、专业科目70% | 农业技术类专业大专教材 |
计生局 | 乡镇计生中心 | 财拨 | 计生人员 | 专业技术 | 12级及以下 | 10 | 1080701 | 3 : 1 | 大专 | 临床医学 | 35周岁以下、含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2002年10月以后入学的成人教育学历 | 笔试 | 公共科目30%、专业科目70% | 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参考书 |
卫生局 | 县级卫生单位 | 差额或财拨 | 临床医学 | 专业技术 | 12级 | 25 | 1080801 | 3:1 | 全日制本科 | 临床医学 | 35周岁以下、含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 笔试 | 公共科目30%、专业科目70% | 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参考书 |
药学 | 专业技术 | 12级 | 2 | 1090802 | 3:1 | 全日制本科 | 药学 | 35周岁以下、含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 笔试 | 公共科目30%、专业科目70% | 国家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考试(药学)参考书 | |||
医学影像 | 专业技术 | 12级 | 3 | 2100803 | 全日制本科 | 医学影像学 | 30周岁以下、含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 | 直接考核 | ||||||
护理 | 专业技术 | 12级 | 8 | 2110804 | 全日制本科 | 护理学 | 30周岁以下、含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 | 直接考核 | ||||||
中医 | 专业技术 | 12级 | 5 | 1120805 | 3:1 | 全日制本科 |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 35周岁以下、含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 笔试 | 公共科目30%、专业科目70% | 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中医)参考书 | |||
乡镇卫生院 | 财拨 | 临床医学 | 专业技术 | 12级及以下 | 25 | 1080806 | 3:1 | 大专 | 临床医学类 | 35周岁以下、含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2002年10月底以后入学的成人教育学历 | 笔试 | 公共科目30%、专业科目70% | 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参考书 | |
医学影像 | 专业技术 | 12级及以下 | 5 | 1100807 | 3:1 | 大专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类 | 35周岁以下、含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2002年10月底以后入学的成人教育学历 | 笔试 | 公共科目30%、专业科目70% | 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参考书 | |||
护理 | 专业技术 | 12级及以下 | 20 | 1110808 | 3:1 | 全日制中专 | 护理学类、助产士 | 35周岁以下、含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 笔试 | 公共科目30%、专业科目70% | 国家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参考书 | |||
中医 | 专业技术 | 12级及以下 | 5 | 1120809 | 3:1 | 大专 | 中医学类 | 35周岁以下、含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2002年10底月以后入学的成人教育学历 | 笔试 | 公共科目30%、专业科目70% | 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中医)参考书 | |||
医学检验 | 专业技术 | 12级及以下 | 5 | 1130810 | 3:1 | 大专 | 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类 | 35周岁以下、含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 笔试 | 公共科目30%、专业科目70% | 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医学检验)参考书 | |||
小计 | 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