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公安消防大队关于
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增强地方消防力量,提高全县社会抗御火灾能力,根据《盈江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考的办法,面向全县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此次面向全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0名,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聘条件:
1.政治面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为公安消防事业做贡献。
2.学历:初中(含初中、中职)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
4.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体重不得低于50千克。
5.婚姻状况:不限。
6.本人自愿:签订合同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工作,发挥专长。
(二)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予以招聘:
1.退伍军人;
2.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3.获得招聘岗位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的;
4.拥有消防、文学、法律、计算机、化学、物理、电工、体育、文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5.具有电脑网络维修、驾驶B证、水电安装等特长;
6.弄璋、盏西、昔马镇三个镇成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弄璋4人、盏西5人、昔马5人)当地户籍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作为招聘对象:
1.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
4.本人及家属有参加邪教组织和恐怖活动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有过吸毒史被公安机关查处过的;
7.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盈江县永胜路部队坡县公安消防大队便民服务大厅。
(三)报名时需提交资料:①报名表1份(自行在网站上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打印)及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报名时查验原件)、复退伍军人同时提供退伍证以及相关资格或职称证明。②交本人近期同底彩色免冠一寸照片2张。
五、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和面试
报名结束后,县公安消防大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将进行体能测试和面试,体能测试占综合成绩40%、面试占综合成绩60%。
体能测试科目:①3000米、②俯卧撑、③仰卧起坐。测试时,必须穿着运动服、运动鞋。(体能考核时间初步定于7月14日早9时开始。若有变动,以电话通知为准。)
体能测试后按照招聘人员1:1.5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面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根据考生资格审查和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将按照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照规定进行复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公安消防大队统一组织尿检。
七、待遇及管理
公开考试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签定劳动合同不列入单位编制序列,实行1个月试用期,聘任期间每人每月工资2100元(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八、分配去向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大队审核考核合格后,由消防中队统一组织集训,集训通过后根据消防中队及各乡镇专职消防队岗位人员数量和工作需要,按“本地为主,异地为辅”的原则,结合应聘人员分配到消防中队及各乡镇专职消防队,承担以灭火抢险救援为中心的各项工作。
九、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期间在发出资格审查、面试及其他通知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凡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根据消防工作的特点和岗位性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全天候执勤备战工作机制,在岗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部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以及合同、协议的约定。
十、联系方式
盈江县公安消防大队联系电话:颜福庆,18788253466。
附件:盈江县政府专职消防员(队员)报名表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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