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工作的实际情况,经我局研究,决定公开招考警务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考录。
二、招聘人数、职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和职位。
1、共招考警务辅助人员38名,其中,勤务辅警10名,文职辅警28名(详见附表)。
勤务辅警主要安排在我市交警、巡警大队及各派出所治安巡逻、治安检查和交通协管工作及协助开展公安监管场所的管理勤务工作。
文职辅警主要安排在我局窗口单位或内设单位从事非警务、非涉密工作,包括文书助理、档案管理、窗口服务、证件办理、现场勘查、检验鉴定等技术支持工作。
(二)招聘对象。
勤务辅警的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中专)毕业以上人员。文职辅警的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以上人员不限户籍。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无违法犯罪纪录;
3、报考者年龄为18至30周岁。具有特殊专长的报考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
6、勤务辅警职位报考者裸眼视力须4.8以上,文职辅警报考者矫正视力须5.0以上;
曾被开除公职、辞退、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以及曾在我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而离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6年7月11日至1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
地址:吴川市梅录街道解放北路21号公安局办公大楼2楼政工室
(三)报名要求。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计生证明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
四、考试
本次招考警务辅助人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招考文职辅警采取笔试、计算机能力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考勤务辅警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主要考查考生对应学历内的应知应会知识。
笔试结束后,报考文职辅警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职位1:2比例确定计算机能力测试对象;报考勤务辅警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职位1:2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对象。
(二)计算机能力测试。测试项目为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和打字水平,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但须成绩合格,方可参加面试。合格标准为:基本操作能力60分,打字速度每分钟30个汉字。两项有一项不合格即计算机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
(三)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10×4米往返跑和引体向上,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但须成绩合格,方可参加面试。合格标准为:10×4米往返跑,男性为13〞1;引体向上不少于7个(含7个)。两项有一项不合格即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
(四)面试。参照招考公务员面试方式进行。
各项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各项考试结束后,按以下办法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我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的要求,组织拟招录对象进行体检,确保警务辅助人员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结束后,我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主要表现、本人和直系亲属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是否违反计生政策等。
六、招聘
考生经考察合格后,我局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根据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表现和实际需要,由我局决定是否续签。
七、工资福利待遇
(一)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由市财政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工资1600元,其中基本工资1300元,绩效工资300元。
(二)我局依法为警务辅助人员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个人缴交部分由财政从工资中代为扣缴),并为从事高危险岗位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购买必要的商业保险。
(三)我局建立相应奖励机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警务辅助人员,视情况给予一定金额奖金。
八、本公告由吴川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9-5611166(吴川市公安局政工室)。
吴川市公安局
2016年7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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