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度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组织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复检人员结果、递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复检人员:提交申请复检10人,其中合格5人,不合格5人(详见附件1)。
二、参加递补人员及要求:
1、递补体检考生(详见附件2)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于7月13日上午7:40前到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都路478号)门口集合,统一乘车前往指定地点进行体检。逾期不到者,按照自动放弃处理。
2、体检前12小时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禁止使用通讯工具。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根据实际检测项目由医院按标准收取,请携带400元左右现金。
附件: 1、《2016年度兰州市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复检结果》
2、《2016年度兰州市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1-2详情请参考:http://www.gslz.lss.gov.cn/ecdomain/framework/lzrsw/eklghfhaeleobboclppkjbdiallnknig/eklihbebeleobboclppkjbdiallnknig.do?isfloat=1&disp_template=phaccpcfpnenbbobldhiplmlenmoaafi&fileid=20160711142716477&moduleIDPage=eklihbebeleobboclppkjbdiallnknig&siteIDPage=lzrsw&infoChecked=0
兰州市公务员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