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式执法,是“碰瓷”还是执法?
与摊贩没有任何肢体接触,执法的城管人员突然倒地,向同伴求救大呼“报警”。河北衡水市饶阳县执法人员上演了一出“碰瓷执法”大戏,引起网友广泛关注。据目击者称,事发时城管人员见小贩摆摊妨碍交通,多次劝阻无效后倒地假摔,目的就是想把占道摊贩赶走。事后,饶阳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涉事城管队员系临时工,目前已被辞退。
对于城管来讲,“倒地碰瓷”与其说是一种无奈,不如说是一种执法“焦虑症”。从粗暴执法到钓鱼执法,从选择性执法到如今上演的“碰瓷”式执法,城管执法确有很多无奈的成分。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在目前的制度设计下,摊贩的生存权与城管的执法权呈现“零和博弈”,城管执法处于“在围城内挣扎”的状态,城管与小摊贩俨然已产生“天然矛盾”,正是这样的“制度紧张”造成了城管与摊贩间持续不断的“恶斗”。
因此要想彻底杜绝违规执法,净化城市环境,还需从制度上入手,改变城管与小摊贩的对立关系才是真正的治本之策。
首先,要在立法上进一步规范城管执法具体行为,对执法模式进行严格的控制,并需要对惩罚力度进行严格的规定,限制自由裁量权的使用。在现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要依照目前行政处罚权情况制定相应的细则或者行政法规,将相关的内容进行细化,并对其漏洞进行补充。
其次,要想让法律规范得到良好的贯彻落实,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必不可少的。要组织城管人员进行学习,建立常态化的学习机制,并对城管队伍的业务能力以及素质进行定期的考察和反馈。通过培训学习、定期考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综合管理的方式提高城管队伍职能素质和业务水平。
再次,将以人为本理念贯穿城管执法过程中,缓解商贩与城管之间的矛盾,有针对性地进行管理,科学规划,不能一刀切。如商贩中一些生活困难的弱势群体——残疾人、低保人群等可以给予一定程度的帮助和照顾。农村人员对其农产品自产自销的,在取得相关农业部门的证明之后,也可以专门规划出场地使其进行销售。
总之,治理城市不能靠城管人员花拳绣腿地碰瓷,要从根本上改善城市布局和经营环境,健全城管法规。只有公平执法、依法执法、有效执法,才能为在城市中依法从事各项活动的群体提供便利,从而保障城市有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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