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2016级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定于2016年9月4日报到。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居民身份证于当日8:00—18:00到各相关学院报到。
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心理学院、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经济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的报到地址为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其他学院报到地址为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提前请假,假期不超过二周,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携带毕业证、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打印)。推荐免试的考生同时需携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收费标准与缴费方式
我校严格按照经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准的收费项目与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每年一交。
1、学费
博士:每生每学年10000元,按3年缴纳。
学术学位硕士:每生每学年8000元,按3年缴纳。
专业学位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每生每年18000元,按3年缴纳。
公共管理硕士每生每年20000元,按2年缴纳。
艺术硕士每生每学年10000元,按3年缴纳。
法律硕士(非法学)每生每学年10000元,按3年缴纳。
其他类别专业学位硕士每生每学年10000元,按2年缴纳。
缴费方式与时间请参照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山东师范大学2016级研究生入学缴费须知》。
2、住宿费:暂按每生每学年1000元预收,具体标准根据实际所住公寓的等级标准确定多退少补,缴费方式与时间请参照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山东师范大学2016级研究生入学缴费须知》。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自备。
四、助学贷款
请参照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http://www.yjsdy.sdnu.edu.cn/info/1027/2067.htm。(咨询电话:研工部86182289)。
五、2016级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硕士研究生入学时,须带齐《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团员证》等材料,过时不再受理。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外省考生介绍信抬头写“山东省委高校工委”;本省考生介绍信抬头写“山东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六、工资关系转移
入学前已参加工作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报到时还须提交单位人事或财务部门出具的工资关系转移证明,否则不予发放助学金。开具的工资关系转移证明必须包括已有学历、工作年限、工资发放截止日期、从何时工资关系转入山东师范大学等项内容,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的教育局或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开具待业证明(咨询电话:研工部 86182289)。
全日制定向硕士生、博士生,不转党、团关系和工资关系。
七、户口迁移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认真做好我省大中专院校录取本省新生暂住户口登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公发【2008】115号)文件的规定,对2016年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新生的户口迁移做如下说明:
往届毕业生考取我校研究生的新生不迁移户口;应届毕业生考取我校研究生的新生,本省考生不迁移户口,外省考生可自愿将户口迁往生源地或我校,迁往我校的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东师范大学”。
八、档案问题
定向考生不需要转移档案。
非定向考生请将档案通过机要发送至我校录取学院的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暑假期间档案不要使用快递)或报到当天将人事档案交送至录取学院。
九、非英语专业的硕士生已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六级分数在425分以上),或已获大学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的请携带合格证书或成绩单,报到后,学校将根据六级成绩及复试英语成绩确定免修名单,获免修基础英语资格的研究生可选修其他形式的英语课程。请大家提前做好准备(咨询电话:培养办86180864)。
十、2016级新生报到时需提交《山东师范大学女研究生新生入学婚育情况调查表》(下载网址http://www.yjsdy.sdnu.edu.cn/info/1025/2068.htm);已婚全日制女研究生入学时须上交由地方计生部门开具的婚育证明,但不转婚育关系(咨询电话:研工部86182289)。
十一、报到当天8:00—18:00,我校在济南火车站、济南长途汽车总站设有新生接待处,其它时间不安排接站,新生请勿提前或拖后报到。
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