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招生专业及其招生人数由招生学校根据录取情况确定。
2、专业代号与《教育测量与评价》生源计划专辑中公布的相同。志愿填报系统中没有提供的专业,表示其专业计划已录满,考生不能填报。
3、按征集志愿(含服从志愿)第一次投档后有效生源仍然不足的院校(含征集志愿投档线高于批次录取控制线的院校),在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内(含政策规定的降分),可继续按征集志愿的直接志愿,在本次未投出过档案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平行投档,不再按征集志愿公布的投档线控制投档;征集志愿投档后仍完不成计划的院校,将按线上(含政策规定的降分)未投出过的考生所填报的直接志愿(含平行一志愿)继续从高分到低分平行投档。
4、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请参阅招生政策、高校招生章程(包括学费标准、办学类型及录取规则)等相关规定。
5、军检结论为“指挥合格”的考生方可选择指挥类计划或非指挥类计划中的一类填报,军检结论为“非指挥合格”的考生只能选择“非指挥类”计划填报。
院校代号 | 院校名称 | 科类 | 计划数 |
1103 | 中国人民大学 | 理工类 | 1 |
1226 | 军事交通学院 | 理工类 | 1 |
3102 | 上海交通大学 | 理工类 | 1 |
3247 | 解放军理工大学 | 理工类 | 1 |
4301 | 湖南大学 | 理工类 | 1 |
5025 | 第三军医大学 | 理工类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