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并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南通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中,专业要求为全科医学、临床医学类、日语(含日语语言文学专业、应用日语专业、商务日语专业、旅游日语专业)、计算机(大类)类、计算机(网络管理)类、计算机(软件)类、财务财会类、审计类等专业,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明确上述专业的公安职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法医、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外语、金融财会等技术职位体检标准执行(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特此公告。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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