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16年招生章程规定,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为:生源省专业统考和我校专业校考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含生源省认可的优惠分)达到我校在生源省所属艺术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外进档考生,将按综合分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则校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美术类考生,视各省科类设置情况,分科类不分专业进行综合分排序。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美术考生综合分=(校考专业成绩÷300)×5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50;音乐考生综合分=(校考专业成绩÷300)×8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20。
今天,学校对所有进档考生进行认真审核,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和甘肃省招办审核同意,我校在甘肃省提前批录取工作结束。共录取美术类新生17人,其中文美最低折合成绩59.23;共录取音乐类新生13人,最低折合成绩7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