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初级: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在2002年2月8日之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3、将于2016年7月正式毕业的高校在校本科生。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出版初级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本地区相应专业考试考务管理机构报名”。
4、其他符合初级报考条件的地方志编撰人员和新闻出版系统公务员。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中级: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在2002年2月8日之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将于2016年7月毕业的高校在校博士生。
8、其他符合中级报考条件的地方志编撰人员和新闻出版系统公务员。
三、在2002年2月8日前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免考“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