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广安城区治安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应急联动监控中心和110报警服务台的职能作用,根据工作需要,分局决定公开招聘110报警服务台协勤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10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广安市籍常住户口的女性公民;
(二)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龄在18周岁—26周岁之间;
(四)身体健康、口齿清楚、面容娇好、气质较好、身材匀称。身高160CM以上;双眼裸视力均在0.5以上;
(五)熟悉计算机应用操作,普通话流利。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 2012年2月28日;
报名地点: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政工监督室;
报名时须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联系电话:2248113 2629110
(二)面试:
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地点:广安区公安分局110平台研判室;
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语言表达能力测试和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面试评委由局领导、政工及指挥中心相关人员组成。
(三)体检:
体检时间: 待定;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公安机关录用工作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体检对象确定: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体检合格人数少于招聘名额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四)政审及聘用:
体检合格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政审考察对象,区公安分局政工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政审。等额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由广安区公安分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四、待遇:
招聘的110报警服务台协勤人员每月基本工资800元,加班补助和绩效考核400元。并按国家政策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城镇失业保险。
五、续聘和解聘:
聘用合同期满后,由广安区公安分局对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评,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办理续聘或解聘手续,其他约定按聘用合同内容执行。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安区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二0一二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