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计划安排
国家人事考试中心通知,2016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计划安排确定如下:
一、报考条件。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4号)规定条件,并符合军队有关政策规定的军队测绘专业人员,可报名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军队测绘专业人员参加考试采取集体报名方式四、考试科目。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设测绘综合能力(客观题)、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客观题)、测绘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五、考试须知。①考生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②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本人先到所在单位干部部门报名,再由单位按属地原则到地方报名点报名。今年的报名时间为6月24日至7月24日,各单位需要注意所在省(市、区)发布的报名通知,及时办理报名手续。
三、考试时间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9月24日 | 下午:14:00–16:30 | 测绘综合能力 |
9月25日 | 上午:8:30–11:00 | 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 |
9月25日 | 下午:14:00–17:00 | 测绘案例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