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码 |
考点名称 |
考点报名地点 |
咨询电话 |
0102001 |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考点 |
昆明市龙泉路627号 |
(0871)5843366 |
0103001 |
昆明理工大学考点 |
昆明学府路253号3号楼教务处注册中心 |
(0871)5138075 |
0104001 |
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考点 |
昆明北郊茨坝路15号教务处 |
(0871)6239366 |
0105001 |
云南师范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考点 |
昆明学府路8号办公楼2楼 |
(0871)5173299 |
0106001 |
昆明市卫生学校考点 |
昆明市新闻路卢家营260号 |
(0871)6324307 |
0107001 |
云南省旅游学校考点 |
昆明市龙泉路268号 |
(0871)5126596 |
0108001 |
昆明医学院考点 |
校本部科教楼外语部 |
(0871) 5338924 |
0109001 |
云南省化工学校考点 |
昆明市呈贡县 |
(0871)7477331 |
0111001 |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考点 |
昆明金殿1号学院成人教育处 |
(0871)5018275 |
0112001 |
昆明市财经商贸学校考点 |
昆明新闻路底五家堆 |
(0871)6307608 |
0114001 |
公安消防部队昆明指挥学校考点 |
昆明市东郊小石坝 |
7210444-8106 |
0115001 |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考点 |
昆明市高新开发区海源北路1268号教务部 |
(0871)8353213 |
0301001 |
曲靖师范学院考点 |
曲靖市麒麟西路328号 |
(0874)3313446 |
0302001 |
曲靖市麒麟区职业技术学校考点 |
曲靖南城门会堂旁 |
(0874)3211442 |
0303001 |
曲靖农业学校考点 |
曲靖市南宁东路162号 |
(0874)6160199 |
0381001 |
曲靖市宣威师范学校考点 |
曲靖宣威市振兴南街21号 |
(0874)7126974 |
0401001 |
玉溪师范学院考点 |
玉溪聂耳路49号成教院 |
(0877)2054852 |
0502001 |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考点 |
保山市隆阳区小梨园 |
(0875)2162986 |
2101001 |
昭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点 |
昭通市昭阳区环城东路146号 |
(0870)2153679 |
2301001 |
楚雄师范学院考点 |
校本部招生就业处 |
(0878)3113556 |
2501001 |
红河州财经学校考点 |
个旧市个金路19号 |
(0873)2222865 |
2502001 |
开远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考点 |
开远市个私园区兴远北路 |
(0873)7230444 |
2522001 |
红河学院考点 |
蒙自县南湖北路1号 |
(0873)3643703 |
2621001 |
文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点 |
文山县开化镇学府路学校成教处 |
(0876)8886201 |
2701001 |
思茅财经学校考点 |
思茅市边城东路30号 |
(0879)2134984 |
2801001 |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考点 |
景洪市宣慰大道93号 |
(0691)2142621 |
2901001 |
大理学院外国语学院考点 |
大理市古城学府路 |
(0872)2218235 |
3103001 |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点 |
潞西市芒市镇消防路36号教务处 |
(0692)2292293 |
3221001 |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点 |
丽江市古城区教育路外语系办公室 |
(0888)5140265 |
3321001 |
怒江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考点 |
学校教务处 |
(0886)3622772 |
3421001 |
迪庆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考点 |
香格里拉县文化路2号电教科 |
(0887)8288700 |
级别 |
一级B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考试时间 |
90分钟 |
90分钟 |
120分钟 |
120分钟 |
2、口试时间:2007年3月10日下午,3月11日全天。
口试入场时间:上午8∶30-9∶00,下午13∶30-14∶00(超过入场时间的考生禁止入场)。
口试开考时间:上午9∶00,下午14∶00。
其中每个级别每组口试的最长时间分别为:
一级B—3分钟/1名考生;
一级—8分钟/2名考生;
二级—10分钟/2名考生;
三级—10分钟/2名考生。
口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为准。
(三) 成绩:
1、考生于考试结束一个半月后的一周内(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到考点领取“成绩通知单”。笔试成绩是听力、英语知识运用、阅读理解和写作部分成绩的总和,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口试满分5分,3分以上(含3分)为合格。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在接到“成绩通知单”一周以内,到考点办理查分手续,由考点统一到省招考办复查。
2、关于单项合格成绩保留: PETS单项合格成绩可以保留到下一考次。具体是:考生报名时可以自己决定是报单项(笔试、口试)或两项都报,一次考试中两项都合格的发给《合格证书》;一次考试中只有单项合格的,将把此单项合格成绩保留到下一考次中,如果下一考次中另一项合格,发给《合格证书》,如果下一考次中该项还不合格,不发任何证书,前一次的单项合格成绩也不再保留。
考生成绩水平解释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
(四) 要求:考生考试时,须带齐《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军人、武警人员证件、未成年人的户口本、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身份证》号码证明)参加考试。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生守则》,违反考试纪律和《考生守则》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七、证书
《合格证书》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制作下发,全国通用。两项成绩合格的发给《合格证书》,仅有一项考试合格的,发给《单项成绩合格证》,补考考生成绩及格者,直接发给《合格证书》,不再另发《单科合格证》。成绩合格的考生在考试结束两个月后的一周内(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到考点领取 《合格证书》。
八、考试大纲及教材:考生可在考点购买,也可直接到省招考办教材部购买。地址:昆明市鼓楼路128号(银河酒家对面,联系电话0871-5162385)。
九、以上简章内容如有变动,以正式文件通知为准。本简章解释权属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省招考办监督电话:(0871)5158920
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