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扎实的金融、保险及管理综合理论知识和熟练的业务技能,熟悉保险业的政策、法规,能在保险企业、保险监管机构、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大中型企事业集团从事保险和风险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学、管理学原理、国际经济学、经济法、计量经济学、风险管理学、保险学原理、财产保险学、人身保险学、保险精算、保险法、保险经营管理、再保险学、保险会计、保险投资学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在保险公司、保险公估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精算师事务所、保险监管机构、保险行业协会、银行与证券等金融机构、大中型企事业风险管理部门、社会保障部门、高等院校及有关咨询服务部门等从事保险代理人、保险公估人、保险精算师、保险经营管理、风险投资理财顾问、保险监管、政策制定、教学及科研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