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地域性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泸市人社办〔2016〕71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2016年7月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地域性紧缺专业技术人员133名、中小学音体美教师22名,共计1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4.年龄:岗位编码为201607001—201607033的出生年龄为1980年7月29日后出生,岗位编码为201607034—201607045的出生年龄为1985年7月29日后出生。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
5.截止到7月29日,已确定为2016年古蔺县上半年公招教师体检人员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对象、范围、条件等详见附件1《古蔺县2016年7月直接考核招聘地域性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及音体美教师岗位要求表》。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考生请于2016年7月28—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到古蔺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
1.报名所需材料:
(1)《古蔺县2016年7月直接考核招聘地域性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或《古蔺县2016年7月直接考核招聘音体美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相应专业等级证书、一等奖学金证书、院校学生干部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
(4)个人简历及自我推荐材料1份;
(5)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围绕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考生有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面试
同一岗位形不成竞争的,直接进入考察。形成竞争的岗位,组织专业化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请于2016年7月30日下午到教育局公告栏查看是否需要面试。需要面试人员请于2016年7月30日下午15:30-17:00在古蔺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结束后,将在古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gulin.gov.cn/)、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lxhrss.gov.cn/)公布面试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
(三)考察
1.确定为考察对象的考生请于2016年8月12日前,携带《古蔺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个人现实表现情况文字材料及个人(学籍)档案到古蔺县教育局人事股接受考察。
2.个人现实表现情况文字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本人基本情况;(2)近三年表现情况(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奖惩情况、工作、学习等情况);(3)本人遵纪守法情况;(4)本人是否符合本《公告》要求的聘用条件;(5)本人承诺:上述材料真实、准确,如有不实、虚假或隐瞒,本人接受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
个人现实表现情况文字材料要求1500字左右,用蓝、黑色墨水笔书写,同时上交电子文档。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察或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体检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由古蔺县教育局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递补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古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后,在所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其中报考乡镇学校的须在乡镇服务8周年。
四、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古蔺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7211814
报名咨询电话:0830-7204706
监督电话:0830-7205280
古蔺县教育局
2016年7月18日
附件:
1.《古蔺县2016年7月直接考核招聘地域性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及音体美教师岗位要求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