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自治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选聘)
紧缺学科专任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共临沧市委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临发〔2011〕83号)精神,经报请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分别面向省内、市内、县内公开选调(选聘)城区学校紧缺学科专任教师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选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监督组的全程监督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公开选调(选聘)岗位及名额
(一)第一完全中学:选调专任教师6人(专技岗位),其中:英语3人、语文1人、生物1人、地理1人。
(二)勐勐小学:选调专任教师3人(专技岗位),其中:语文2人、体育1人。
(三)民族小学:选调专任教师7人(专技岗位6人、管理岗位1人),其中:语文2人、数学4人、美术1人(管理岗位)。
(四)勐勐幼儿园:选调专任教师6人(专技岗位)。
(五)沙河中学:选调专任教师6人(专技岗位),其中:数学4人、英语1人、化学1人。
(六)天使爱伊幼儿园:选聘专任教师13人。
三、公开选调(选聘)范围
(一)第一完全中学岗位:教龄在3年以上(2013年9月1日以前参加教育工作,不含未正式下文转为事业编制的特岗教师),年龄在45岁以下(1971年7月19日以后出生),持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省内在编在岗中学教师。
(二)沙河中学岗位:教龄3年以上(2013年9月1日以前参加教育工作,不含未正式下文转为事业编制的特岗教师),年龄在45岁以下(1971年7月19日以后出生),持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市内在编在岗中学教师。
(三)勐勐小学、民族小学岗位:教龄3年以上(2013年9月1日以前参加教育工作,不含未正式下文转为事业编制的特岗教师),年龄在45岁以下(1971年7月19日以后出生),持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的市内在编在岗小学教师。
(四)勐勐幼儿园岗位:专科及以上学历,教龄3年以上(2013年9月1日以前参加教育工作,不含未正式下文转为事业编制的特岗教师),年龄在40岁以下(1976年7月19日以后出生),幼儿教育专业毕业或持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市内在编在岗小学(学前幼儿)教师。
(五)天使爱伊幼儿园岗位:专科及以上学历,教龄3年以上(2013年9月1日以前参加教育工作,不含未正式下文转为事业编制的特岗教师),本县范围内年龄在40岁以下(1976年7月19日以后出生),持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在编在岗小学(学前幼儿)教师。
四、公开选调(选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党的教育事业,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开拓创新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近三年履职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3.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和班主任工作。
4.中学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报名学科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或近三年来所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且近三年教学成绩至少有1次为所在县(区)同级同类学校前三名。
5.小学岗位:学历要求为专科及以上,近三年报考岗位与所教学科一致,且近三年教学成绩至少有1次为所在乡(镇)前三名;报考美术、体育岗位的须持有本专业毕业证书。
6.参加报名选调的外县(区)教师必须经所在学校、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县(区)人社部门同意方可报考。
7.一经选调必须在选调单位服务满五年。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选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前三年内在师德师风、党风廉政、安全维稳、综合治理等方面存在一票否决的责任人。
(3)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公开选调(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6年7月19日,在双江自治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公开选调(选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16年7月24日上午8:00—11:30(不接受电话报名)。
2.报名地点:双江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咨询电话:0883-7627837、18908835841。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双江自治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紧缺学科专任教师报名表》一式三份,同时递交同底2寸免冠近照1张。外县参加选调教师,在《报名表》中必须填写有所在单位、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签署的“同意报考”意见方可参加报名。
(2)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近三年履职考核的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中学岗位和小学岗位,须分别提交报名条件第4、第5项要求的前三名教学成绩证明材料。(教学成绩证明材料可由乡镇教办、中心学校、中学或县(区)教育局教研室出具;报考美术、体育、学前幼儿教育岗位的不要求提供教学成绩证明)。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给予报名登记。报名结束,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且报考学科符合开考条件的人员进入考试程序。
(四)组织考试
1.开考条件:第一完全中学、沙河中学、勐勐小学、民族小学、勐勐幼儿园每个学科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部分紧缺学科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须报请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组织考试。天使爱伊幼儿园的选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2.公布开考岗位:7月24日下午4:00在县教育局公示栏粘贴开考岗位公告。
3.考试时间:2016年7月26日。
4.考试地点:双江自治县民族小学。
5.考试方式:
报考中学教师岗位、小学教师岗位的考试方式为笔试(占50%)+说课(占50%);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试方式为幼教基本功(占60%)+说课(占40%)。所有岗位两项得分相加为个人总成绩。
(1)中学教师和小学教师岗位。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所报考学科教学必备知识,笔试试卷评分由评委组采用流水作业形式阅卷评分。说课时间10分钟以内,参选教师按抽签顺序进入备课室(每隔10分钟进1名),根据抽到的课题在规定地点和时间内(30分钟)独立完成备课,并向工作人员提交编写好的说课稿,复印7份交给评委,按抽签顺序说课。
(2)幼儿教师岗位。绘画(占20%):30分钟内完成现场抽取的统一命题画(自带绘画用具及材料);说课(占40%):时间10分钟以内,参选教师按抽签顺序进入备课室(每15分钟进1名),根据抽到的课题在规定地点和时间内(30分钟),独立完成备课,并提交编写好的说课稿,复印7份交给评委后,按抽签顺序说课。说课结束依据抽到的课题内容进行钢琴弹唱(占20%)和舞蹈表演(占20%)。
(五)公示
1.选调(聘)教师成绩公示。考试结束后,在双江自治县民族小学进行成绩公示。
2.体检。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确定教学成绩更好的教师);如出现天使爱伊幼儿园招聘岗位不足,可按自愿原则,在未进入勐勐幼儿园岗位体检人员名单的参选教师中(限本县在编在岗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拟调(聘),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3.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在县教育局公示栏进行拟调人员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出现违纪违规问题或举报经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按报考学科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公示期后举报查实的,只取消选调资格但不递补。
4.天使爱伊幼儿园拟选聘人员,在公示期内出现违纪违规问题或举报经查实的取消选聘资格,在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不足,可按自愿原则,在未进入勐勐幼儿园岗位体检人员名单的参选教师中(限本县在编在岗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公示期后举报查实的,取消选聘资格,在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不足,可按自愿原则,在未进入勐勐幼儿园岗位体检人员名单的参选教师中(限本县在编在岗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六)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结束,报经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由县教育局将选调结果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人社部门审核行文调动,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调动手续。天使爱伊幼儿园的选聘教师不办理调动手续,签订聘期3年合同。
本县选调的教师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向原任职学校提出解聘申请,办理解聘手续。选调学校到县编办、县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并按规定做好人事档案、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转接手续。
外县选调教师,由双江自治县教育局函请双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函给相关教师所在县(区)人社部门,并按有关人事调动政策办理相关手续(需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到原单位、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办理的手续由本人自行办理)。
(七)签订聘用合同
选调教师的编制岗位类别、专业技术职务及结构比例设置档次、教学工作等,服从选调学校安排。选调(选聘)单位与选调(选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工作岗位。
六、监督
公开选调(选聘)工作在县人大、县政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监督电话:0883—7627106(县纪委派出第四纪工委)
0883—7621240(县人社局专技股)
0883—7627812(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附件:1.双江自治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县内).xls
双江自治县公开选调(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