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我县学前教育快速健康发展,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与县人民政府合作,决定在我县蓼皋镇、世昌乡、盘石镇、黄板乡和长兴堡镇实施“山村幼儿园计划”,现拟面向社会招募100名幼教志愿者,有关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不怕困难。
(三)学习能力强,有亲和力,经培训后可从事幼教工作。
(四)具有一定的工作技能,能根据教学实际进行创新。
(五)能讲流利的普通话和当地话。
(六)学历要求:师范类专业中专以上(含中专);非师范类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
(七)有幼教工作经历和艺术教学特长者优先。
(八)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
二、招聘方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2年2月18—20日。
(二)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报名时所需材料和要求
考生必须亲自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报名时需提供:
1、本人简历;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
三、笔试、面试、体检
(一)笔试
1.考试时间:2012年2月26日上午9:00—11:00
2.考试内容:幼儿教材
3.卷面分值:100分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2年2月29日
2、面试分值:100分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1.体检时间:2012年3月2日
2、体检地点:县人民医院
四、聘用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50%计算,然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10人体检,体检合格后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名顺序聘用100名幼教志愿者。聘用人员服务的教学点由县教育局人事股统一安排。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作职责及待遇
(一)被聘用的幼教志愿者在五个实施“山村幼儿园计划”项目的乡镇为其农村3-5岁儿童提供幼儿教育服务。
(二)项目实施期间,对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制度。
(三)聘用期内,每人月工资1200元,满一年后继续留用者每月适当提高工作报酬。
六、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