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冀人考发[2016]2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6年度全市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2016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6日举行,考点设在本市。
二、报考条件
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等出版单位(包括出版社、期刊社)中从事编辑、出版、校对、发行等工作,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以下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二)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在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根据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报名参加其毕业年度举行的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对尚未获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毕业的有效证件(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申请报考。
三、科目设置及题型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2个级别,每个级别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各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采用网络阅卷。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考生须注意以下事项:1、答题前请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2、客观题部分使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部分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报名方式
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7月21日至8月2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 平 台(zg.cpta.com.cn)或 登 录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www.hebpta.com.cn)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12日17时30分。
自10月7-13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开发票的时间为10月17日。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到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处开具发票,不需要的可以不开,逾期不再办理。
五、报名资格审核方式及手续
1、打印规范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2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建议进行学历认证或携带学籍档案原件,以免无法查询补充其他材料)。
免试人员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2份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或证明2份。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省报名网站下载,手工填写即可。
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有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
六、报名费用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68元。
七、审核时间、地点
审核时间:8月2日
审核地点:海港区燕山大街147号军转培训中心五楼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处,联系电话: 3621910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