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县森林公安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森林公安机关人员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充实到县森林公安队伍。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完成,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选调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马顺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陆仕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兴刚,县第六纪工委书记
张国勇,县森林公安局局长
成员:
张贵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程伟,县林业局副局长
程联富,县森林公安局教导员
鲜祖俊,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文清波,县森林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县森林公安局政工监督室,由文清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工作。
二、选调原则及程序
此次选调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按照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选调审批等程序进行。
三、选调范围及人数
选调范围: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务员;选调人数:5人。
四、选调条件
(一)热爱森林公安工作,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条件。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办事公正,能较好地履行职责。
(三)具备公务员身份,大专以上学历,男性,科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20日后出生),副主任科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2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的公务员。
(四)在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其他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五、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2月20日至3月20日止。
报名地点:西畴县森林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六、资格审查
按照选调范围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七、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组织考察
考察对象为: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取足选调人数,并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若经考察不合格的,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顺延下一名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对考察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
九、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选调审批
公示结束后,将拟选调人员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十一、其它事项
(一)选调工作将邀请县第六纪工委全程进行监督,做到信息、过程、结果公开。监督电话:0876-7624307。
(二)选调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指导下开展。
(三)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选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选调程序进行选调,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报考人员报名。
(四)严格遵守选调工作纪律,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文清波
联系电话:0876-7627456;手机:15891912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