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县各高校大中专毕业生:
为缓解我县部分乡镇小学校目前欠缺教师上课问题,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同意拟向社会选聘46名高校大中专毕业生到事业单位见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1、取得国家认可的中专(中师)及以上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
2、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1994年3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3、限本县户籍或生源。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2年2月17-23日。
2、地点: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
三、工资待遇
按照省、州的有关文件规定,见习人员每月享受基本工资750元,用人单位另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四、见习时限
见习时间为一年。报名参加见习人员,通过笔试或面试择优选用后,即签订见习协议。
特此公告
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