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清远市清新区水务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岗位
清远市清新区水务局临聘人员(不列入本局人员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
二、招聘人员条件、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3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水利类专业,具体要求请见岗位表。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0日—2016年7月29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45-17:00。
2、报名地点:清远市清新区明霞大道中25号清新区水务局办公室(六楼),联系电话:5815079,联系人:钟生。
3、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网上下载),并持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计生证明、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4张(同版)、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到上述地点现场报名。
4、符合资格人员于2016年8月2—4日(每天上午9—11:30;下午14:45—17)请携带身份证,到清新区水务局办公室(六楼)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考生按本人《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要求及地点,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到面试候考室报到并面试,证件携带不齐者取消面试资格;逾时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五、体检
体检人选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1:1,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日之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我单位安排(3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如出现缺额,将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六、聘用
拟聘用人选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聘用对象,按常规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七、福利待遇
待遇参照清远市清新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工资标准给付,试用期为3个月。
八、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事宜,由清远市清新区水务局负责解释。
清远市清新区水务局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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