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晋宁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6年机关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晋宁县委政法委是晋宁县县委机关的组成部门之一。单位性质为党群部门,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地址:晋宁县昆阳街道办宝塔路西段晋宁县司法局四楼。主要工作职责是:领导和管理全县的政法工作;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改革政策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大力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方法,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指导乡(镇、街道)的政法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通过考试、考核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1.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1年7月1 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7)有吃苦耐劳精神,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文秘工作基础,有基层工作经验者(大学生村官)和有驾驶证者优先;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四、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专业 | 招聘人数 |
晋宁县委政法委 | 依法治县办公室 | 汉语言文学或文秘专业 | 2 |
五、报名
1.报名时应聘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地点:晋宁县委政法委办公室(昆阳街道办事处宝塔路西段晋宁县司法局四楼)。
联系人:刘延秋、王雪娟(电话:0871-67892919)。
4.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不得代报。
六、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现场抽取题目,现场进行回答,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试题内容为:法律常识、方针政策、县情社情、时事政治和依法治理等相关知识,现场考核应聘人员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综合知识的运用能力。
七、考核体检
1.面试成绩的前四名考生作为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 3.拟聘人员须到县级(含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4.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依次递补。
八、聘用
1.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招聘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工资及福利待遇
合同期间待遇:
1、试用期(两个月):月工资2700元(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2、试用期满后:月工资3200元(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十、其他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三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2.本招聘简章由晋宁县委政法委2016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晋宁县委政法委2016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