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各批次招聘公告规定,现将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省属免费师范生、考核转聘2013年农村特岗教师和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体检、政审考察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通过公开组织报名,拟确定考核合格的24名硕士研究生、3名省属免费师范生、参加考试选岗的52名2013年农村特岗教师全部参加体检。
2016年6月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根据相关规定,对未形成竞争的紧缺职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评委合格5票及以上)的进入体检;对形成竞争的职位根据折合总成绩排序,按照招聘计划等额进入体检,拟确定不面试职位111名、面试职位50名参加体检。
2016年公招教师首批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事宜
1.体检手续:进入体检的考生于2016年7月23日(8:30-17:00),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凭身份证、准考证到县人社局七楼会议室填写体检表,办理体检手续。
2.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3.时间地点:2016年7月24日体检,集中地点在办理体检手续时通知。
4.体检结果:考生体检后5日内没接到电话通知复检的,即表示该考生体检合格。初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按通知要求参加复检,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5.其他事项: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前请注意清淡饮食,当天早上请勿进食。体检费用由考生在体检前向体检医院缴纳。未按时报到办理体检手续以及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弃权。
三、政审考察
(一)政审人员确定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按下列要求立即参加政审考察准备相关资料。
(二)政审考察程序
1.准备资料。下载打印《南江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审批表)一式三份、《南江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政审表)一式二份、《协助对拟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的函》(附件2,以下简称协助政审函)一式二份。
2.调取档案。到原档案管理或人事代理部门调取个人档案,在编人员的档案需由管档部门按国家相关规定整理后,于2016年8月10日前转到南江县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503室,联系电话:0827-8225299)。如需开具调档函,请到南江县人社局503室办理。考生个人档案,包括个人学籍材料、党团员材料、参军入伍材料(有入伍经历的)、人事代理材料(已代理的)、工作档案(有工作经历的)、服务期间考核材料和志愿服务协议或聘用合同(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等。
3.政审。此次政审委托考生户籍地公安部门进行。政审对象凭协助政审函(请考生打印填好后到南江县人社局503室盖章)到委托单位办理。主要对其基本情况、社会关系、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作出客观公正的审查,审查意见请填写在《政审表》上并加盖公章。
4.审查婚育情况。考生到户籍地和现居住地所在县级计生部门审查(已婚的须提供夫妻双方的婚育证明),主要审查有无违法婚育,出具婚育书面证明,在《审批表》上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5.综合考察。由南江县教科体局组织对政审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是否符合公告规定、回避制度等。考察要出具书面考察材料(标题为《关于××同志的考察材料》),作出是否合格的明确结论(载明有无影响招聘录用的问题,是否推荐聘用),有2个以上政审考察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同时在《审批表》“考察结论”栏内填写考察结论,“主管部门意见”栏内填写审查意见。
此次招聘的考察工作由南江县教科体局负责,《审批表》中“用人单位意见”栏由南江县教科体局填写。考察具体事宜请与南江县教科体局联系(电话0827-8225533)。
(三)上报材料
①《南江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
②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③《南江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一式二份;
④南江县教科体局出具的考察材料1份;
⑤个人手写的自传(含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专业技术水平、学习工作经历)1份(A4纸型)。
请体检合格人员务必在2016年8月8日至9日,将上述材料交到南江县人社局503室审核备案,未按时提交政审考察材料的视为弃权。
政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将公示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nj.gov.cn)“人事信息”栏目。
因未体检弃权、体检不合格、政审弃权、政审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暂不递补,待9月上旬首批聘用结束对空缺职位再组织一次性递补,请有关考生及时关注征集递补公告。
四、温馨提示
为方便外地考生,《协助对拟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的函》和《调档函》可于办理体检手续时一并办理。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6年7月19日
附件1:2016年公招教师首批体检人员名单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scnj.gov.cn/zhengwugongkai/rsxx/zhaokaoxinxi/2016-07-19/464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