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考生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按期不到者,按自愿放弃资格对待。
2、面试过程中,应试者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自觉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面试工作秩序。不听劝阻,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考生在面试点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
4、面试有违纪或作弊行为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和笔试成绩无效。
5、自觉关闭手机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封存,离开考点前不得擅自拆封。
6、考生在书写教案和面试过程中不得表述自己的姓名、家庭背景等个人信息,如发生考生故意透露个人信息的,按面试作弊处理。
7、面试结束后考生进入休息室,在考点办统一安排下离开考点。
8、考生如有问题或需要帮助,请咨询本组内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无法解决的,由工作人员协调考点办公室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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