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选聘采取面试形式。面试采取上微型课(含答辩)方式对竞聘者进行教育教学水平测试。面试时间为15分钟(微型课12分钟,答辩3分钟),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在8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二).考试选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试题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以及选聘学科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的综合卷。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采取上微型课(含答辩)方式对竞聘者进行教育教学水平测试。面试时间为15分钟(微型课12分钟,答辩3分钟),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在8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竞聘者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进行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