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宜宾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的相关规定,宜宾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在全市环保系统内公开选调3名执法人员。经笔试、面试,已确定前三名作为此次公开选调的考察对象。现因第二名自愿放弃参加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的选调,因此,经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折合后的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第四名(郭军,男,高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总成绩65.5),作为此次公开选调执法人员的考察对象。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