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高中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简化程序公开招聘高中100名。
招聘岗位、条件及办法详见《金沙县2012年面向社会简化程序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简章》、《金沙县2012年面向社会简化程序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一览表》。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可以同时报名参加“金沙县2012年面向社会简化程序公开招聘初中、小学音体美和特教教师”、“金沙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招聘考试。
咨询电话:0857-725276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
0857-7221239(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857-7221487(县纪委执法室)
附件:1.金沙县2012年面向社会简化程序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简章
2.金沙县2012年面向社会简化程序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一览表
3.金沙县2012年面向社会简化程序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
4.金沙县2012年面向社会简化程序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统计表
金沙县2012年面向社会简化程序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Ο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金沙县2012年面向社会简化程序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简章
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考生如放弃某一环节的,则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高中教师100名,具体岗位详见《金沙县2012年面向社会简化程序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一本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三本);
2.西北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长春师范学院、浙江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太原师范大学等16所学校校本部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三本);
3.音乐、美术、舞蹈、土木工程、财会、农牧、采矿、器乐、卫生等9个学科岗位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三本)。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3月1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后出生)。
5.《岗位一览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禁考期限未满的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时间:2012年2月22日。
招聘信息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金沙党建网、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和公开栏发布。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间为2012年2月23日至2012年3月11日。考生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金沙党建网、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金沙县2012年面向社会简化程序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金沙县2012年面向社会简化程序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统计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以“岗位代码+本人姓名”命名(如“01岗位张三”)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jsjszk1239@126.com。此次招聘不向考生收取报名及考务费。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金沙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资格初审结束时间为2012年3月12日。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于2012年3月13日发布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金沙党建网、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金沙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12年3月15日至16日到贵州省金沙县教育局人事股(金沙县城关镇成治路二小门前教育局办公楼四楼)参加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高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报考音乐、美术、舞蹈、土木工程、财会、农牧、采矿、器乐、卫生教师岗位,所学专业为所报考学科专业的可不提供);
4.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5.金沙县内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2012年3月17日发布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金沙党建网、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大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招聘计划不进行调整;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小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调整招聘计划。
六、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为2012年3月24日,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2年3月21日至3月23日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金沙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领取《面试准考证》。
面试方式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体检在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作为体检对象。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人发﹝2004﹞10号)的规定执行。
报考化学、生物、美术教师岗位的考生,体检结果为色盲的,确定为体检不合格。
体检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一律不予认可。
如有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相应岗位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考生在体检前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近期出具的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证明材料,已婚人员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部门近期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如考生不能按时提供以上材料的,取消体检资格,从相应岗位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八、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金沙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考核主要采取查阅档案材料、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情况等。通过考核,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核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撰写考核材料。
在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本方案及《岗位一览表》规定的资格条件的考生,确定为考核不合格,经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考生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资格的,从相应岗位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核。
九、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金沙党建网、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行文聘用。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劳动)关系的,在签订聘用合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如因聘用人员隐瞒聘用(劳动)关系造成纠纷的,由聘用人员承担责任。
十一、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十二、未尽事宜由金沙县2012年面向社会简化程序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具体事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7-7252760(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
0857-7221239(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857-7221487(县纪委执法室)
金沙县2012年面向社会简化程序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一览表 | ||||||||||||
主管部门 | 招考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岗位类别 | 岗位简介 | 招聘人数 | 招考条件 |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招考范围 | 是否需要基层工作经验 | 其他报考条件 | |||||||
金沙县教育局 | 金沙一中 | 语文教师 | 01 | B类 | 从事高中语文教学 | 2 |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三本) | 汉语言文学 | 18周岁以上(1994年3月1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否 | 一本院校师范类应往届毕业生;西北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长春师范学院、浙江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太原师范大学等16学校校本部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
金沙二中 | 语文教师 | 02 | B类 | 从事高中语文教学 | 3 | 汉语言文学 | 不限 | 否 | ||||
金沙县逸夫中学 | 语文教师 | 03 | B类 | 从事高中语文教学 | 2 | 汉语言文学 | 不限 | 否 | ||||
金沙五中 | 语文教师 | 04 | B类 | 从事高中语文教学 | 2 | 汉语言文学 | 不限 | 否 | ||||
城关中学 | 语文教师 | 05 | B类 | 从事高中语文教学 | 1 | 汉语言文学 | 不限 | 否 | ||||
金沙一中 | 数学教师 | 06 | B类 | 从事高中数学教学 | 1 | 数学 | 不限 | 否 | ||||
金沙二中 | 数学教师 | 07 | B类 | 从事高中数学教学 | 3 | 数学 | 不限 | 否 | ||||
金沙县逸夫中学 | 数学教师 | 08 | B类 | 从事高中数学教学 | 1 | 数学 | 不限 | 否 | ||||
金沙五中 | 数学教师 | 09 | B类 | 从事高中数学教学 | 1 | 数学 | 不限 | 否 | ||||
城关中学 | 数学教师 | 10 | B类 | 从事高中数学教学 | 1 | 数学 | 不限 | 否 | ||||
金沙一中 | 英语教师 | 11 | B类 | 从事高中英语教学 | 1 | 英语 | 不限 | 否 | ||||
金沙二中 | 英语教师 | 12 | B类 | 从事高中英语教学 | 3 | 英语 | 不限 | 否 | ||||
金沙县逸夫中学 | 英语教师 | 13 | B类 | 从事高中英语教学 | 1 | 英语 | 不限 | 否 | ||||
金沙县第二职业高级中学 | 英语教师 | 14 | B类 | 从事高中英语教学 | 1 | 英语 | 不限 | 否 | ||||
金沙五中 | 英语教师 | 15 | B类 | 从事高中英语教学 | 2 | 英语 | 不限 | 否 | ||||
城关中学 | 英语教师 | 16 | B类 | 从事高中英语教学 | 2 | 英语 | 不限 | 否 | ||||
安底中学 | 英语教师 | 17 | B类 | 从事高中英语教学 | 1 | 英语 | 不限 | 否 | ||||
金沙县教育局 | 金沙一中 | 历史教师 | 18 | B类 | 从事高中历史教学 | 2 |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三本) | 历史 | 18周岁以上(1994年3月1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否 | 一本院校师范类应往届毕业生;西北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长春师范学院、浙江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太原师范大学等16学校校本部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
金沙二中 | 历史教师 | 19 | B类 | 从事高中历史教学 | 3 | 历史 | 不限 | 否 | ||||
金沙县逸夫中学 | 历史教师 | 20 | B类 | 从事高中历史教学 | 1 | 历史 | 不限 | 否 | ||||
金沙五中 | 历史教师 | 21 | B类 | 从事高中历史教学 | 1 | 历史 | 不限 | 否 | ||||
城关中学 | 历史教师 | 22 | B类 | 从事高中历史教学 | 1 | 历史 | 不限 | 否 | ||||
金沙一中 | 政治教师 | 23 | B类 | 从事高中政治教学 | 2 | 政治与思想教育 | 不限 | 否 | ||||
金沙二中 | 政治教师 | 24 | B类 | 从事高中政治教学 | 3 | 政治与思想教育 | 不限 | 否 | ||||
金沙县逸夫中学 | 政治教师 | 25 | B类 | 从事高中政治教学 | 1 | 政治与思想教育 | 不限 | 否 | ||||
金沙五中 | 政治教师 | 26 | B类 | 从事高中政治教学 | 1 | 政治与思想教育 | 不限 | 否 | ||||
金沙二中 | 心理学教师 | 27 | B类 | 从事高中心理教学 | 1 | 心理学 | 不限 | 否 | ||||
金沙一中 | 地理教师 | 28 | B类 | 从事高中地理教学 | 1 | 地理 | 不限 | 否 | ||||
金沙二中 | 地理教师 | 29 | B类 | 从事高中地理教学 | 3 | 地理 | 不限 | 否 | ||||
金沙县逸夫中学 | 地理教师 | 30 | B类 | 从事高中地理教学 | 2 | 地理 | 不限 | 否 | ||||
金沙五中 | 地理教师 | 31 | B类 | 从事高中地理教学 | 1 | 地理 | 不限 | 否 | ||||
城关中学 | 地理教师 | 32 | B类 | 从事高中地理教学 | 2 | 地理 | 不限 | 否 | ||||
金沙一中 | 物理教师 | 33 | B类 | 从事高中物理教学 | 1 | 物理 | 不限 | 否 | ||||
金沙二中 | 物理教师 | 34 | B类 | 从事高中物理教学 | 2 | 物理 | 不限 | 否 | ||||
金沙县逸夫中学 | 物理教师 | 35 | B类 | 从事高中物理教学 | 2 | 物理 | 不限 | 否 | ||||
金沙县教育局 | 金沙一中 | 化学教师 | 36 | B类 | 从事高中化学教学 | 1 |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三本) | 化学 | 18周岁以上(1994年3月1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否 | 一本院校师范类应往届毕业生;西北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长春师范学院、浙江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太原师范大学等16学校校本部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
金沙二中 | 化学教师 | 37 | B类 | 从事高中化学教学 | 2 | 化学 | 不限 | 否 | ||||
金沙县逸夫中学 | 化学教师 | 38 | B类 | 从事高中化学教学 | 2 | 化学 | 不限 | 否 | ||||
金沙一中 | 生物教师 | 39 | B类 | 从事高中生物教学 | 1 | 生物 | 不限 | 否 | ||||
金沙二中 | 生物教师 | 40 | B类 | 从事高中生物教学 | 2 | 生物 | 不限 | 否 | ||||
金沙县逸夫中学 | 生物教师 | 41 | B类 | 从事高中生物教学 | 1 | 生物 | 不限 | 否 | ||||
金沙二中 | 通用技术教师 | 42 | B类 | 从事高中通用技术教育 | 1 | 通用技术 | 不限 | 否 | ||||
金沙县逸夫中学 | 通用技术教师 | 43 | B类 | 从事高中通用技术教育 | 2 | 通用技术 | 不限 | 否 | ||||
金沙一中 | 信息技术教师 | 44 | B类 | 从事高中信息技术教学 | 1 | 计算机与科学技术 | 不限 | 否 | ||||
金沙县逸夫中学 | 信息技术教师 | 45 | B类 | 从事高中信息技术教学 | 1 | 计算机与科学技术 | 不限 | 否 | ||||
金沙县第二职业高级中学 | 信息技术教师 | 46 | B类 | 从事高中信息技术教学 | 1 | 计算机与科学技术 | 不限 | 否 | ||||
职教中心 | 信息技术教师 | 47 | B类 | 从事信息技术教学 | 1 | 计算机与科学技术 | 不限 | 否 | ||||
金沙一中 | 体育教师 | 48 | B类 | 从事高中体育教学 | 1 | 体育 | 不限 | 否 | ||||
金沙二中 | 体育教师 | 49 | B类 | 从事高中体育教学 | 2 | 体育 | 不限 | 否 | ||||
金沙五中 | 体育教师 | 50 | B类 | 从事高中体育教学 | 2 | 体育 | 不限 | 否 | ||||
金沙县教育局 | 金沙一中 | 美术教师 | 51 | B类 | 从事高中美术教学 | 1 |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三本) | 美术 | 18周岁以上(1994年3月1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否 | 取得高中美术学科教师资格证者,专业不限。 |
金沙二中 | 美术教师 | 52 | B类 | 从事高中美术教学 | 2 | 美术 | 不限 | 否 | 取得高中美术学科教师资格证者,专业不限。 | |||
金沙县逸夫中学 | 美术教师 | 53 | B类 | 从事高中美术教学 | 1 | 美术 | 不限 | 否 | 取得高中美术学科教师资格证者,专业不限。 | |||
金沙县第二职业高级中学 | 美术教师 | 54 | B类 | 从事高中美术教学 | 2 | 美术 | 不限 | 否 | 取得高中美术学科教师资格证者,专业不限。 | |||
金沙二中 | 舞蹈教师 | 55 | B类 | 从事高中舞蹈教学 | 1 | 舞蹈及相关专业 | 不限 | 否 | ||||
金沙县第二职业高级中学 | 舞蹈教师 | 56 | B类 | 从事舞蹈教学 | 1 | 舞蹈及相关专业 | 不限 | 否 | ||||
金沙一中 | 音乐教师 | 57 | B类 | 从事高中音乐教学 | 1 | 音乐 | 不限 | 否 | 取得高中音乐学科教师资格证者,专业不限。 | |||
金沙二中 | 音乐教师 | 58 | B类 | 从事高中音乐教学 | 2 | 音乐 | 不限 | 否 | 取得高中音乐学科教师资格证者,专业不限。 | |||
金沙县逸夫中学 | 音乐教师 | 59 | B类 | 从事高中音乐教学 | 1 | 音乐 | 不限 | 否 | 取得高中音乐学科教师资格证者,专业不限。 | |||
金沙县第二职业高级中学 | 音乐教师 | 60 | B类 | 从事高中音乐教学 | 2 | 音乐 | 不限 | 否 | 取得高中音乐学科教师资格证者,专业不限。 | |||
金沙县第二职业高级中学 | 器乐教师 | 61 | B类 | 从事器乐教学 | 1 | 器乐及相关专业 | 不限 | 否 | ||||
职教中心 | 农牧专业教师 | 62 | B类 | 从事农牧专业教学 | 1 | 农牧专业 | 不限 | 否 | ||||
职教中心 | 土木工程教师 | 63 | B类 | 从事土木工程专业教学 | 1 | 土木工程 | 不限 | 否 | ||||
职教中心 | 采矿专业教师 | 64 | B类 | 从事采矿专业教学 | 2 | 采矿 | 不限 | 否 | ||||
职教中心 | 财会专业教师 | 65 | B类 | 从事财会专业教学 | 1 | 财会专业 | 不限 | 否 | ||||
金沙县第二职业高级中学 | 卫生学教师 | 66 | B类 | 从事卫生教学 | 1 | 临床医学 | 不限 | 否 | ||||
合计 | 100 |
《附件3、4》来源于金沙县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月23号。
易贤网下载后为.rar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附件3、4.xls”的文件。《附件3、4》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的Excel作,请务必确保你的电脑已经安装MS-Offic办公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