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公安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我厅于2月6日组织了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体检工作,其中段琳莉和陈萌二位女同志因特殊原因部分项目未检,近日二人提出补检申请。请二位同志于2月23日9:30前持本人身份证参加补检。
特此通知
四川省公安厅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