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生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射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会员直属18家事业单位(其中1家全额拨款、17家差额拨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一般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的人员(不含乡镇执业助理资格),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高级职称人员可以放宽至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6.非全日制学历的,须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应的执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不含乡镇执助)。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5日至8月14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登录网址http://bm.sywjw.gov.cn/,进行“新用户报名”。登录报名前考生必须详细阅读报名须知,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的照片必须为标准证件照,提交后自行打印《射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在“诚信承诺”栏签字确认。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报名注意事项:(1)每位考生只能选择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或镇级医疗卫生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考,并与所要求的专业一致。(2)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中医学(全科医学方向)只能报考镇级医疗卫生单位相应职位。
2.资格审核:由县卫计委人事科和县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对考生网报信息进行网上审核,考生可在8月20日起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3.本次公开招聘中,博士学历要求的临床医学岗位设1:1开考比例,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医学检验、麻醉等紧缺专业以及镇级医疗卫生单位设1:2开考比例,其他岗位设1:3开考比例,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人社局和卫计委商定,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应聘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进入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前一周进行资格复核,复核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执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另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不需提供报到证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非全日制学历人员须提供网上学历查询。
三、考核时间、内容及方式
1.考核时间:具体考核时间以准考证为准,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方法: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生、硕士研究生的临床医学岗位考试采取面试方式,其他招聘岗位采取笔试(占70%)和面试(占3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卷面总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分别为50分和60分。
(1)笔试:笔试内容为各专业相关知识,委托省统一命题。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面试: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博士和研究生按面试成绩直接计算。
四、聘用
1.体检:依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按以下顺序确定名次:(1)专业技术资格高者优先;(2)学历层次高者优先;(3)院校类别全日制者优先;(4)奖学金等级高者优先。如以上方法还不能确定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参照考录公务员体检标准及行业相关执业要求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进入选岗程序人员名单。
3.选岗: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单位类别和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不服从选岗的取消录用资格,不按时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
(2)县外事业编制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经单位批准的辞职(聘)材料方可参加选岗。
4.公示及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和卫生行业执业准入制度,试用期(1年)考核不合格或2个考核周期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以由用人单位解聘,自谋职业。
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2367776 0515--82355120
六、招聘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由射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县纪检监察部门、县人社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2353781(县纪委信访室)
0515—82320936(县人社局事业科)
射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会员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