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谯城区2016年“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师〔2016〕32号)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面试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政策、规范程序、有效监督的原则。
二、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以招聘考试笔试成绩为依据,按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谯城区计划数每个岗位15人,按计划数的1:1.8,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在资格复审的基础上,通过安徽省教育网和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向社会公布具备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三、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7月29日(星期五)上午8:30—
地点:亳州三中
(一)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2016年7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二)考生候考室报到时间:2016年7月29日上午7:15—7:30分,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三)证件:报到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均为原件)。
四、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仪表举止和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素质能力等,满分100分。每人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五、考场设置
按照同一岗位的考生分在同一面试考场的原则,285位考生共分10组。每组设1个候考室、1个面试室考场。7月29日一天完成面试。
六、面试程序
(一)考官和工作人员抽签确定面试考场和候考室。
(二)考生报到和抽签排序。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和面试通知书(均为原件),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工作人员须进一步审核参加面试人员的资格)。采取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面试顺序。
(三)面试实施的方式。面试由主考主持,由主考或副主考提问,提问按面试题本要求进行。面试考官组于面试开始前半小时熟悉题本。各面试考官组对第一位参加面试考生组织试评,以统一评分尺度。
(四)面试成绩的评定。每位考官根据考生的答题情况,按照评分标准和要求,独立评分。面试的计分方法为:对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合计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保留一位小数,四舍五入),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五)面试成绩的公布。由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出考生的面试成绩,签署姓名,再经现场监督人员复核并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官审核签字,当场向报考人员公布。
七、面试纪律
(一)整个面试在相关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全体考生及社会的监督。
(二)面试考官及全体工作人员均应佩戴相应工作标志,在指定的工作岗位上工作,不得进入其他工作岗位,否则按违纪处理;凡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亲属参加本次面试的,一律执行回避制度,不得参加任何与面试有关的工作。
(三)全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随意查看或询问与自己岗位无关的面试安排情况,不得泄露任何面试内容,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发现有泄密和徇私舞弊行为的,一律严肃处理。
(四)所有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携带的一律关机后交监督员统一保管。考生进入候考室后,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实行封闭管理,如上厕所,必须由同性别工作人员陪同。发现接听手机、收发短信、与外界人员接触或传递信息等其他违纪行为的,一律按作弊处理,取消面试资格。考场现场使用手机屏蔽仪对通讯信号进行屏蔽。
(五)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集中,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场的,按放弃面试处理。考生家长及亲友不得进入考点,否则该考生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进入面试室后,不得作自我介绍和作任何信息暗示。面试结束后听从指挥及时离开考场,不得再进入候考室。
(七)如发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人和事,将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亳州市谯城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58-5523134(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监督电话:0558-5510280(区教育纪工委)
亳州市谯城区教育局
亳州市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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