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武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
关于2016年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平武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面向社会公开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平武县政务网http://pingwu.my.gov.cn/平武县教育信息网http://www.pw-edu.net/发布)。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非在职人员,2016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考核招聘的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年龄:18—28周岁(1987年8月1日-1998年8月1日期间出生)之间。
5.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岗位要求。
6.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6.报名时为我县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2016年8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二)报名地点:平武县科技教育体育局政工股(联系电话0816-8822101)。
(三)报名所需资料:
1.《平武县2016年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信息表》二份(须电脑打印,粘贴1寸证件照)。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3.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登录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验证码)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资格审查包括县科教体局资格初审,县人社局和科教体局资格复审,综合考察时的资格复核和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核方式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说课+专业技能展示考核方式进行,量化计分(满分为各100分)。未形成竞争的岗位,可由考核小组成员2/3以上多数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通过资格审查领取《考核通知书》的考生名单于2016年8月中上旬在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平武县政务网http://pingwu.my.gov.cn/平武县教育信息网http://www.pw-edu.net/ 公布,不再书面和电话通知。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出现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确定)。
(二)体检由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平武政务网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查,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主管部门申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考核总成绩相同,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员。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综合考察
县科教体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综合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如考核总成绩相同,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七、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平武县政务网、平武县教育信息网网站上公示七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人员执行我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有关规定。
九、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事宜有关公告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或平武县政务网站发布。因考生未登录相关网站仔细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三)本次考核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县科教体局负责解释。有关考核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0816—8822252
县人社局:0816-8825391
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请咨询县教育体育局(0816—8822101)。
2016年7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