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通川区城区部分中小学校公开考调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通川教育的整体水平,推进“人才强区”战略,按照《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办公室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通川区教师流动和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通区委办发〔2016〕30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的方式,面向全国公开考调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公开考调51名中小学教师(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考调范围、对象及要求
(一)政治表现好,师德高尚、热爱教育事业;近五年(2011年—2015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二)具有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符合下列条件:
1.通川区内农村在编在岗现任教师,男50周岁及以下(196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女45周岁及以下(197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在农村学校服务期满5年(含试用期),即:2011年9月1日及以前在农村学校工作。
2.通川区内在编在岗现任教师须在现任教学校服务期满2年(2014年9月1日及以前,下同)。
3.通川区外在编在岗现任教师,年龄45周岁及以下,教龄5年(含试用期)及以上,即:2011年9月1日及以前从事教师工作。
4.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第一学历为中等师范类且最高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师范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通川区城区中小学在编在岗现任教师报考城区市级及以上示范学校(含区八中、文华街小学),除不需要满足在农村学校服务期满5年的条件要求外,其他报考条件与通川区内农村教师报考条件要求一致。
6.通川区城区市级及以上示范学校(含区八中、文华街小学)之间的教师流动不纳入本次考调范围。
7.通川区城区市级及以上示范学校(含区八中、文华街小学)教师流动到城区一般学校以及城区一般学校之间教师流动不纳入本次考调范围。
(四)本公告所指城区学校是指通川区东办、西办、朝办、莲管委、西外镇、北外镇辖区内的学校。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公开考调对象:
1.非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到专业技术岗位。
2.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因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直接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达州市通川区人才交流中心(通川区文华街34号3楼)。
3.报名所需材料:
(1)《2016年通川区城区部分中小学校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见附件,下载后由报考者本人用水芯笔或钢笔填写并亲笔签名,一式两份贴照片)。同一学科有多个单位招聘的,只填岗位编码,不填招聘单位。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加分所需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一式两份,加分所需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2011年至2015年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仅须加盖学校或其主管部门鲜章的证明一式两份,不需要年度考核表原件)。
(3)报考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4)通川区内教师须现所在单位出具在本单位服务期限已满2年的证明材料。
(5)通川区内农村教师须所在单位出具服务期限已满5年的证明材料。
(6)通川区外教师须所在单位出具教龄满5年的证明材料。
(7)近期同底版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
由区人社局、区教科局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考调资格或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试收费
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即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面试费每人80元。
(三)领取《准考证》
报考者凭身份证和缴费依据在2016年8月5日下午15:00—17:00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的面试成绩及加分之和作为本次考调的最终总成绩。
(一)笔试(总分100分)
1.笔试时间:2016年8月7日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学理论在实践当中的运用等综合能力。
4.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1:2。考调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程序调减或取消岗位数。
5.公布笔试成绩:适时在达州市通川区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网(www.tcqedu.com)上公布笔试成绩及其排名。
(二)面试(总分为100分)
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设岗数的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为零分者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为专业面试,形式为讲课。内容为招考学科所涉专业知识。教材为通川区各年级各学科现行通用教材。
3.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三)加分(总分5分)
1.对象
(1)近五年(2011年9月1日及以后)获市(州)及其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乡村教师等教育类荣誉称号者;近五年获通川区委、区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乡村教师等教育类荣誉称号者;
(2)近十年(2006年9月1日及以后)获得市(州)及其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命名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等荣誉称号者;
(3)近十年(2006年9月1日及以后)获市(州)及其以上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教育科研机构的奖励(仅限科研课题、赛课)者(获奖项目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标准:获国家、省、市级党委、政府的表彰、奖励和授予荣誉称号者分别加4、3、2分;获国家、省、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教育科研机构的奖励(仅限科研课题、赛课)者分别加3、2、1分;获通川区委、区政府的表彰、奖励和授予荣誉称号者加1分。
3.计分办法:加分计入总成绩。加分对象中的(1)、(2)、(3)三类,仅具备其中一类,即可加本类分值;同一类别不重复加分;同一项目不重复加分;同时具备以上几类加分条件的考生,可以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四)总成绩
面试成绩及加分之和为本次考调最终总成绩。
(五)成绩公布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调人员,若成绩并列,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最终名次,笔试成绩也相同者,
则加试一场面试确定最终名次。总成绩及排名由区人社局、教科局适时在达州市通川区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网公布。
(六)体检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2.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
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体检由区人社局、区教科局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3.复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五、考察
考察由区人社局、区教科局牵头,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和考察。
六、选岗及递补
(一)考察结束后,对考察结果为“合格”的考察对象,根据考调岗位、学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选岗。
(二)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1次。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人社局、区教科局在达州市通川区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网上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八、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作为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拟聘人员必须在2016年8月25日前到拟聘单位报到,且必须在2016年秋季学期结束前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完所有调动手续,逾期将取消聘用资格。有关单位和部门凭调动文件办理编制、核定工资等相关手续。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调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调工作由区人社局、区教科局在达州市通川区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网上发布信息,请考生随时注意查看相关信息。所有考调事项不再另行通知本人,如因未及时查看网上信息而错过考核各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学校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用人单位、通川区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通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投诉受理电话
通川区人社局:咨 询:0818-2132450
监督举报:0818-2398893
通川区教科局: 咨 询:0818-2105407
监督举报:0818-2105994
2016年7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