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16年广安市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广安市2016年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
一、体检人员
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共7名,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颁布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人社部、卫计委、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足球游戏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三、报到和体检
2016年8月2日(星期二)进行体检。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当天上午8:00前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准时到广安市教育体育局一楼会议室报到并交体检费500元(多退少补)。集中统一到体检医院参加体检,证件不齐或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并不再参加复检。
四、体检要求和有关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采取入闱封闭方式,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按要求一律统一上交存放,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3.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报考职位等身份信息。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聘用资格。
4.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考生自负。
5.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应试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教育体育局
2016年7月28日
附件:2016年广安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体检人员名单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gaedu.gov.cn/index.aspx?menuid=3&type=articleinfo&lanmuid=84&infoid=3075&language=cn